撞死小狗要坐牢嗎


 


    有學生問我,前幾天他開車經過一個巷道,不慎撞死一隻狗,狗的主人非常生氣,除了要求賠錢之外,狗主人說一定追究到底,還跟學生說「等著坐牢吧」。


 


    依據刑法規定,撞死有飼主的狗,構成『毀損他人之物』,依刑法第354條規定,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台幣15,000元以下罰金。因此,確實有坐牢的可能性,狗的主人沒有說錯。


 


    但是,既然規定2年以下有期徒刑,就表示可以不用判刑,所以也用不著太擔心,法官會衡量各種情形來判決,尤其肇事責任狀況攸關判決輕重,所謂肇事責任狀況,依嚴重性分為四種等級:


 


1.故意    2.重大過失


3.過失    4.無過失


   


    肇事責任愈大被判重刑的機率就愈高,如果學生故意撞死小狗,那就比較嚴重;反之,是小狗四處亂跑才會被撞到,而且學生開車也沒有超速,那就不可能坐牢,但賠償狗主人的財物損失是免不了的。


 


    縱然是故意撞死小狗,許多法官認為畢竟不是撞死人,只要願意賠償,而且表示歉意、悔意,依實務案例觀察,法官要肇事者服刑的可能性並不高。


 
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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