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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出訴訟務必審慎


 


    民國988月司法院統計資料,全台地方法院每位法官每月新接民事案12.7件、刑案25件,合計37.7件。由此數字即可知,法官的審理壓力非常大,若扣掉週休二日不算,每天法官平均接案 1.71(37.7/22 1.71),有些案件的複雜性很高,不是讀幾天就能清楚來龍去脈,讀完還要審理,審理完還要寫判決書,一個案子要花非常多時間才能結案。再加上新的案件不斷的進來,法官在高度審理壓力之下,個人休息時間不夠,家庭生活也受到嚴重影響,真的會抓狂。


 


           如果明白法官的接案數量,就要提醒自己提出訴訟案要非常審慎,不要觸怒法官那條『疲勞的神經』。若法官發現某個民眾喜歡遞案,不是什麼大事也要提告,法官對那個民眾必然印象不好,有些法官可能想:『我已經忙翻了,還老是接你的案子,我又不是你整別人的工具』,若讓法官有這種感受,對自己會非常不利,勝訴機率將大為降低。
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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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常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