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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「聯合國憲章」是國際最高位階之法規,所有的國際法、各國的憲法都不可牴觸其規定,是地球上全體人類的生活規範。仔細看看,寫的真是美,若大家都能遵循,這世界就是天堂了。其宣言如下:


 





我聯合國人民


同玆決心


欲免後世再遭今代人類兩度身歷慘不堪言之戰禍,


重伸基本人權,人格尊嚴與價值,以及男女與大小各國平等權利之信念。


創造適當環境,俾克維持正義,尊重由條約與國際法其他淵源而起之義務,久而弗懈。


促成大自由中之社會進步及較善之民生。


並為達此目的


力行容恕,彼此以善鄰之道,和睦相處


集中力量,以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。


接受原則,確立力法,以保證非為公共利益,不得使用武力


運用國際機構,以促成全球人民經濟及社會之進展。


用是發憤立志,務當同心協力,以竟厥功。


爰由我各本國政府,經齊集金山市之代表各將所奉全權証書,互相校閱,均屬妥善,議定本聯合國憲章,並設立國際組織,定名聯合國。
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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