執行討債令雖無業力,卻有其他負面效果


 


    如果我們領取了地府判官核准的「討債令」,此時我們可以在討債令的範圍內向曾經傷害我們的人進行報復。這種報復行動也會得到眾仙佛、眾守護天使的尊重,亦即我們必然可以順利索討他對我們的虧欠,而且只要我們的討債行動沒有超過討債令的範圍,是完全沒有業力的。


 


    因此,一個惡人的兇惡如果是在執行合法的報復行動,那這個惡人是沒有報應的,許多被這惡人折磨的人很希望看到惡人的報應,但這種情形是看不到報應的。


 


    可是,當我們取得討債令的時候,我們卻願意用慈悲心來放棄一切報復行動,我們這樣的決定會被標記在輪迴紀錄簿裡,這個標記是一種尊貴的記號,象徵這個人的慈悲,也象徵這個人高尚的品德。宇宙一切護法善神都會尊敬這樣的人,萬一這個人面對冤親債主的討債,必會牽動宇宙所有善神積極出面調解,設法大事化小、小事化無。


 


    相反的,當我們取得討債令的時候,我們完全執行了每項復仇動作,此時在我們的輪迴紀錄簿裡也會有標記,這是一個「有仇必報」的標記,將來哪天輪到自己被冤親債主上門討債的時候,宇宙的護法善神就不太可能出面幫我們調解,因為我們在宇宙中留下的標記是有仇必報,因此所有的苦要全套受完,惡報才會結束。


 


    有些人分享,同事上班摸魚都沒出事,但他只要一摸魚,就會立刻出事,而且屢試不爽。這種情形很可能就是他的輪迴紀錄簿裡被標記「有仇必報」,所以他一犯規,就會出事。


 


    耶穌說:「你怎麼對待人,上帝就怎麼對待你。」這話實在是真理,我們當信受奉行。若干宗教徒忙著討好眾神,卻不願善待我們的親友,以為只要討好眾神就會蒙眾神眷顧,其實上帝係根據我們對待親友的態度來決定如何對待我們,上帝是不接受拍馬屁的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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