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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天有不測風雲,人有旦夕禍福,我們不知道何時會遇到車禍,為了避免現場不知所措,損壞自身權益,平時就要把車禍處裡的要訣記清楚。


 


第一要訣


車禍發生後應立即停車以閃爍雙黃燈警示後方來車,最好能在車身後方放置三角牌警告標誌。


 


第二要訣


馬上報案、並保留現場,等待警方到場, 警方趕到現場時將依據車輛方位及現場掉落物繪製現場圖。


 


第三要訣


立即通知保險公司。保險法規定車主應於事故發生後立即告知保險公司。車禍事宜通常非常複雜,而保險公司日常處裡車禍事件,已經很有經驗,所以交給保險公司處裡,是很好的選擇。


 


第四要訣


自行現場照相,要注意的事項:


    1. 車子前後左右都要照相


    2. 撞擊點要近照,最好要放比例尺


    3. 煞車痕一定要照


    4. 底盤要照相,要照是有無異物


 


 


第五要訣


請警察做酒精濃度測驗,如果對方不幸死亡,則可要求抽眼球液做酒精及藥物測試,有案例表面上是車禍致死,可是做完酒精及藥物測試後,才知道死者是先藥物中毒死亡,後發生車禍,如果沒有做上述測試,車主可能就要白白吃牢飯。


 


第六要訣


迅速打119救護傷者,以免延誤醫治,導致責任更嚴重。切記勿使用肇事車輛移送傷患,要留在現場供警方採證,以避免有蓄意破壞現場、畏罪潛逃之嫌,救護車離開時記得詢問傷者姓名並記下車號,並記下救護車單位及送往之醫院。


 


第七要訣


對於警方應訊筆錄,現場測繪必須檢查無誤後才能簽名,同時記下警員姓名或代號及服務單位。


 


第八要訣


避免當場爭辯或和解,因為車禍現場氣氛必然不好,大家情緒都比較緊張或暴躁,爭辯太多說不定會激怒對方而被毆打,同時肇事責任鑑定也是很專業的問題,等事後冷靜了再談和解。此時大家不用多談,一切交給警方處裡。


 


第九要訣


不宜不處裡。很多車主車禍後,認為只是小事故,不想浪費時間。但建議最好還是要報警處理,以免事後遇到不講理的對方糾纏,那就非常麻煩,而且萬一對方控訴您肇事逃逸,那您麻煩可大了。


 


第十要訣


最好能尋找現場目擊證人。尤其在重大車禍的時候,證人的必要性更高。


 


第十一要訣


事故發生後五日內辦理保險理賠。保險法規定,不論是強制險或其他任意險的理賠申請,都應在事故發生後五日內辦理,車主應攜帶駕照及印章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,以免權益受損。


 


第十二要訣


避免私下和解,除非您本身非常專業,能夠將和解書內容寫的很完善。否則最好到警察局或律師事務所進行和解,以保安全。


 


 


資料參考:新竹市監理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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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常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