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官司求勝之密技~誠實信用原則 


   


    如果您沒有受過法律訓練,又沒有熟悉法律的人指點,一旦遇到糾紛案件,才臨時買六法全書來看,由於法律條文算蠻艱澀,自己急就章式的讀,大概抓不到要領,那就無法有效引用適當的法律條文來訴訟,此時可能要花錢找律師了。


 


    筆者提供一個非常簡單的法律原則,縱然您毫不懂法律,只要抓到這個原則,也可以理直氣壯的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,而且法官不可以拒絕審理,一定要為您主持公道。


 


    這個簡單的原則就是『誠實信用原則』,如果與對方的糾紛案例中,您的傷害是因為對方的欺騙所造成的,這個時候您就專心收集對方欺騙您的證據,縱然沒有能力引用其他更貼切的法律條款,只要緊咬這一點,就非常夠力道了,甚至於連請律師的費用都可以省下來,所以『誠實信用原則』就是訴訟上的求勝密技。


   


    所謂的欺騙,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多,例如『不實廣告』、『賣方隱瞞商品瑕疵』、『旅行社行程灌水』、『補習班課程表不實』、『開票人惡意跳票』...這些商場上的不老實花招很多,您若沒有足夠的法律素養,也不想請律師,那就引用『誠實信用原則』緊咬對方,這種訴訟威力就夠強大了。


 


 


參考民法:154、159、162、219、226、227...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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