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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『雙英辯論』也談ECFA


 


 


    近幾個月ECFA的議題是國內最夯的話題,談ECFA應該從WTO談起。台灣在2002年加入WTO,依據WTO之規定,申請加入的國家必須完成三件事:


 


1.提出『承諾開放自由貿易清單』


2.提出『關稅減讓表』


3.取消國內限制貿易的法令,成為自由貿易國家


 


    亦即各國必須以開放國內市場作為申請加入WTO的條件,恪遵開放的貿易政策是各國的基本義務,台灣當然也不例外。


 


    WTO目前有153個會員國,台灣加入WTO,等同宣誓向另外152國開放市場,中國大陸也是WTO會員國,因此兩岸開放是基本義務,任何兩岸間管制貿易的政策都是違反國際法的,只是兩岸有個不成文的默契,『兩岸問題由兩岸自行解決,雙方都不向WTO提出檢舉』,因此兩岸才有許多互相管制的情況。


 


    如果兩岸之ㄧ向WTO檢舉對方,在WTO的壓力之下,屆時只有兩條路可以選擇~~開放市場或是退出WTO,世界各國政府都不會選擇退出WTO的,所以只好選擇開放。


 


    若明白WTO的基本架構,再看看ECFA,就可知道簽署ECFA只是履行WTO的義務而已,回顧2002年推動開放政策的就是民進黨政府,為何今天反而訴求『開放會打擊弱勢產業』,既然要保護弱勢產業,當時就不應該加入WTO,我們把市場開放給151國都不擔心,只擔心大陸,在邏輯上說不通。


 


    任何會員國都有弱勢產業的問題,WTO給各國10年的時間來輔導弱勢產業,亦即弱勢產業的開放可以採用10年漸近方式,對弱勢產業的傷害可降到最低。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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