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行者可以戀愛結婚嗎


 


此為個人自由,無可無不可也,然須注意三點。


 


其一,須知輪迴中人,絕大多數心頭雜念皆如脫韁野馬失控狂奔,連三分鐘之清淨都難以自持,故禍福不定。戀愛婚姻若致心頭更亂,則將使自身禍福陷入更多變難測之境。


 


其二,宜慎選對象,選擇實踐攝念清淨之人為伴,如此尚可同行修道之路。反之,若另一半任憑雜念亂竄、執相極深,則兩性之間恐陷於爭風吃醋、佔有掌控、爭爭鬧鬧、埋怨煩惱、依賴顛倒,則復種下致禍之因,萬難脫離生死輪迴苦海,解脫之路遙遙無期。


 


其三,須知無數次生死輪迴,今生會聚在一起者,皆為前世恩怨情仇糾纏未化者,只是彼此角色扮演已更換無數次,今生苦戀之人,可能是前世的父母,或是前世寵物狗,或竟是前世仇人。但因前世恩怨情仇未了斷,故潛意識對此人有依戀,卻因心頭不清淨,而無法憶起依戀之前世原因,故許多人誤與仇人結婚,婚前依戀不捨,婚後痛苦難當,深盼能速速離婚。故吾等雖不能回憶前世之事,但應時時提醒自己,身邊之人恆以尊重、寬恕、以施恩取代掌控等原則處之,今生著實應以化解累世恩怨情仇為重方是道理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常 觀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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